我有哪些权利?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您的信息和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您申请记录和保护个人信息的权利由两部法律规定:
- 信息自由和隐私保护法》(FIPPA) 适用于 2,900 多个公共机构,如各部委、皇家公司、地方政府、学校、医院、地方警察部队和管理机构;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PIPA) 适用于 2,900 多个公共机构,如各部委、皇家公司、地方政府、学校、医院、地方警察部队和管理机构。
- 个人信息保护法》(PIPA),适用于 30 多万家私人机构,如公司、非营利社团和专业协会。
您的访问权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您有权要求查阅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记录。
在公共部门,FIPPA 赋予您申请包含您个人信息的记录以及公共机构的报告、审计和财务信息等记录的权利。
在私营部门,PIPA 赋予你要求查阅由私营部门组织保管或控制的你自己的个人信息的权利。
单击此处了解有关获取记录的更多信息。
您的隐私权
FIPPA 和 PIPA 都规定了公共机构和组织在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包括
- 收集:规定了谁可以收集你的个人信息、如何收集、何时以及如何通知你。
- 使用:你有权知道组织或公共机构使用你个人信息的方式和原因。一般规则是,信息只能用于与收集信息时相同的目的。
- 披露: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并经合法授权,才可披露或共享你的个人信息。
- 保护:收集了你的个人信息的组织和公共机构必须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你有权知道谁负责保护你的个人信息,谁能回答你的问题。
- 更正:你有权确保组织和公共机构使用的你的个人信息是正确的。您也有权要求更正。